6月18日,青岛市政府宣布,即日起,发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四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,可通过热线电话12319、12345或“青岛城管”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,举报问题经查实后,可获得50元或200元奖励。
根据新出台的《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,建筑垃圾随意倾倒、私自倒卖建筑垃圾,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,建筑垃圾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……这些行为都是违法。根据《办法》,市民举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、私自倒卖建筑垃圾、私设消纳场所的违法行为,每次奖励200元;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的,每次奖励50元。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20日内,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《青岛市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奖金领取表》,办理领取奖金事宜。
据了解,违法行为的举报仅涉及建筑垃圾,即新建、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市政道路、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、弃料等废弃物,而并非涵盖所有的垃圾。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,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,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处罚的,多头重复举报、恶意举报的,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,对举报人不予奖励。对同一违法行为, 奖励首位举报人,具体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。
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介绍,青岛建立了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,研究出台了《青岛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,推进整改工作和综合整治工作。截至6月17日,住建、城管、交警、交通等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063人次,检查摸排工地2452个次,检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372次,设检查点606个,检查车辆2472辆。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,积极破解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难点、堵点和痛点,主要是抓住源头监管这一关键环节,加强审批源头、排放源头、运输源头和处置源头四个方面的监管,以此为抓手,形成全链条的监管模式。在加强管理的同时,注重服务水平的提升,进一步增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消纳能力。